天涯何处是我家
发表于 2013-11-21 11:54:59
这样的网吧应该不会有小偷了吧?
一经发现,一律往死里打!
平底锅
发表于 2013-11-21 11:56:19
:lol:lol:lol
蝶燕熙熙
发表于 2013-11-21 11:56:44
:lol
心灵旅行
发表于 2013-11-21 12:01:11
彪悍
鎏金岁月
发表于 2013-11-21 12:04:10
吓,会出人命的喔!叫老板改成剁手吧!
亦宁
发表于 2013-11-21 12:05:49
哈哈,昨天我也发了个类似的帖子,很痛恨小偷,恨不得这些小偷都灭绝了!
特工哥哥
发表于 2013-11-21 12:34:11
哈哈,这确实网吧下恨手了。
娜娜格格
发表于 2013-11-21 12:51:15
够震撼!:lol
也有春天
发表于 2013-11-21 13:06:08
呵呵
说说可以,但不能真动手嗷
钓鱼下棋打蚊子
发表于 2013-11-21 13:57:54
出发点是好的
昕仪
发表于 2013-11-21 14:43:04
强悍!小偷得去别处谋生了!{:1_1:}
明天不忧伤
发表于 2013-11-21 16:40:45
网吧老板对法律很熟啊!知道追究起来也是当事者的事,与网吧无关
nnnnhao
发表于 2013-11-21 17:30:58
就该这样 支持!
jinruyi
发表于 2013-11-21 17:34:00
老板贴的告示,对小偷的憎恨及对上网人的保护本意是好的,但出了问题,他要负责任的,绝脱不了干系!
小小灰
发表于 2013-11-21 18:02:52
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