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开心,我两次上报纸啦!
借论坛免费保存留念:cc33)何某人就是我啦:cc15)
电子版的,内容和报纸一样。
2011年06月20日 出版 新闻标题 新闻内容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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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事
本报讯 (记者 何芳芳 通讯员 张燕惠) 今年6月初,富阳人何某将一辆价值五六万的蓝色自卸车停放在鹿山街道鹿山大道转盘东面人行道上,准备出售。这一带是大型车辆的集散地。然而,正当他打算轻轻松松等待买主上门时,车子却不翼而飞了。
6月7日早上,何某的小舅子途径停放车子的转盘时,没见着车子,以为已经被人买走了,便打电话问姐夫。接到电话后,何某吓得不轻,立马赶到停车处。
车子真的不见了!何某询问旁边的修车铺老板,老板说不知道,而且也没有人来买车。
车子肯定是丢了,何某立刻到三山派出所报案。
经过三天三夜的侦查,民警终于在6月10日下午锁定了被盗车辆的行踪——当时正被一辆农用自卸车牵引着开往萧山方向。
民警将情况通知给报案人和家属,发动家属力量加上全所警力共20多人,前往该条线路查找。
当天傍晚6点左右,一辆可疑车辆在距离案发地点60多公里的萧山双浦镇江堤上出现,车上放着被盗车辆的牌照。民警经过跟踪和研判,最后在双浦派出所的协助下,成功抓获盗窃嫌疑人沈某。
沈某今年53岁,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人。他对盗窃自卸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被盗自卸车已经被切割卖掉。目前,他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2011年09月27日 出版 新闻标题 新闻内容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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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事
开着拖拉机偷走自卸车价值4.8万元的车被当成废铁卖掉
本报讯 (记者 何芳芳 通讯员 富检 富法) 近日,杭州西湖区小叔房村的沈某和袁某被富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4年3个月,并各处罚金1.5万元。他们在今年6月7日将**人何某的一辆价值4.8万元的自卸车偷走,并当成废铁卖掉(本报6月20日曾报道)。
沈某53岁,袁某41岁。今年6月6日晚,两人约好开着沈某的拖拉机一起来富阳偷车。在鹿山街道蒋家村转盘人行道上,他们看中了何某停在路边准备出售的蓝色自卸车,因为时间尚早,怕被警察抓到,他们就先在车里睡了一觉。
次日凌晨,两人动手。袁某砸开自卸车驾驶室门的后侧窗,开门进入车内,把住方向盘。沈某则在前边驾驶拖拉机,拖走了体积庞大的自卸车。
他们把车一直拖到萧山闻堰,因天下大雨,便将自卸车停在闻堰镇的一个公交车站,然后开着拖拉机回到了西湖区的家中。
6月9日上午,天放晴,两人各自开车来到萧山义桥废铁市场,随便找了一个摊位,谎称这是一辆出了事故的车,报废了,当废铁卖,然后与老板谈好每吨2820元的价格。
老板苏某心里也知道这车有问题,但还是找人将自卸车切割分块。经称重,总重量为9.5吨,沈和袁平分了2.48万元赃款。
6月10日,沈某、苏某被富阳警方抓获。6月21日,袁某投案。
经审理,富阳法院认为沈和袁盗窃罪名成立,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4年3个月,并各处罚金1.5万元;苏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另外禁止其在缓刑期间从事废品收购业务。
2.48万元赃款和尚在苏某处的废铁全都发还给受害人何某,用来拖车的拖拉机也被没收。
哇我看看是不是关于上次抓贼的事情哇 :lol 法院派出所都说:真是个奇迹,从来没碰到过这样的案件,偷车还能被抓的,抓到了还能退赃的。
:lol 变成废铁了!:lol 这么大岁数了真能研究 :lol 回来就好, 回头吧给你的废铁在卖了、 差不多也就5万了。。 何某买小车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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