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白手拉手-手拉手白癜风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新成员
搜索

查看: 2087|回复: 12

[其他] 对比了下七月份的照片,感觉照光之后面积还变大了!

[复制链接]

1

主题

42

帖子

1053

积分

初中一年级

发表于 2019-10-4 10: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0秒注册登陆,可查看更多信息,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轻松玩转论坛,白白手拉手欢迎您的加入!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新成员

x
照片就不放啦,之前去医院医生说照过量啦,要照到粉红色,现在过了一个多星期还在等恢复。但是最近两个月的扩散不知道是不是照光造成的,也怀疑是夏天爱喝酒造成的。

还想问一下,我现在抹甲氧沙林溶液,照光一分四十秒就过量,红色一个多星期还没退完,还有起小水泡脱皮,是不是可以不用抹药直接照啊,感觉自己皮肤很敏感,看着大家要照那么久,所以一下剂量没把握好。
如果您认可本论坛,欢迎告诉身边的病友,让更多的朋友来到这里,你+我=手拉手!

56

主题

436

帖子

4447

积分

高中一年级

发表于 2019-10-4 10:34: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过量照光是会扩展的,我小拇指上的就是那样出来的。

0

主题

585

帖子

3442

积分

初中三年级

发表于 2019-10-4 10:52:51 | 显示全部楼层
起水泡是照过量了

12

主题

880

帖子

6486

积分

高中三年级

发表于 2019-10-4 10:5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心点 过量真的会变大 我也是这样过 所以现在我就很小心

2532

主题

43万

帖子

174万

积分

超级版主

发表于 2019-10-4 11: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暂停甲氧沙林吧,可以卤米松加卡泊三醇,三个月后卤米松换成普特彼!

12

主题

3461

帖子

1万

积分

研究生

发表于 2019-10-4 11: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起水泡了等恢复好,减剂量照。

218

主题

21万

帖子

46万

积分

副主席

QQ
发表于 2019-10-4 11: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单纯涂抹甲氧沙林看下会不会过敏起泡

1

主题

42

帖子

1053

积分

初中一年级

 楼主| 发表于 2019-10-4 11:3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单纯抹甲氧沙林不会起泡,之前没买UVB有抹这个药晒太阳,不过感觉自己的手确实很敏感,比较容易红

1

主题

42

帖子

1053

积分

初中一年级

 楼主| 发表于 2019-10-4 11:33:54 | 显示全部楼层
亦宁 发表于 2019-10-4 11:03
暂停甲氧沙林吧,可以卤米松加卡泊三醇,三个月后卤米松换成普特彼!

那我恢复照光的话就不用抹光敏剂直接从三十秒开始?现在手是真的红,而且好的地方还照黑啦,都不好意思伸出去,跟烧伤了一样

218

主题

21万

帖子

46万

积分

副主席

QQ
发表于 2019-10-4 12: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敌傲娇菜菜酱 发表于 2019-10-4 11:32
单纯抹甲氧沙林不会起泡,之前没买UVB有抹这个药晒太阳,不过感觉自己的手确实很敏感,比较容易红

下次等皮肤恢复后,减少点剂量照光看下

0

主题

358

帖子

1889

积分

初中一年级

发表于 2019-10-4 12:44:31 | 显示全部楼层
皮肤起泡就是照光过量,好好护理一下,等完全恢复了再开始照光。可以适当到减少时间,然后再慢慢增加,不能心急。

961

主题

16万

帖子

57万

积分

博士

发表于 2019-10-4 17: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光疗属于物理性治疗,本身不会直接导致BB的发展,照光过程中发现有扩大的话,一般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本身还在发展中,这种情况即使不照光也会发展,可以配合常用的控制类药物辅以控制;二是照光的过程中,有时候可能会激发照光部位周围局部区域的隐藏性BB的显现,假如除照光区域以外并无明显新发白斑的话,那说明多半应该就是隐形白斑的显现了,而这些出现后的新BB也是可以继续照光治疗的,控制好照射时间别照过量就行!(参考相关资料)
牛蛙就是牛....

2532

主题

43万

帖子

174万

积分

超级版主

发表于 2019-10-4 18: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敌傲娇菜菜酱 发表于 2019-10-4 11:33
那我恢复照光的话就不用抹光敏剂直接从三十秒开始?现在手是真的红,而且好的地方还照黑啦,都不好意思伸 ...

等黑色完全消退后开始下次照光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新成员

本版积分规则

声明:本站是白癜风患者交流平台,旨在为广大白癜风患者创造良好的交流环境,欢迎更多白癜风患者朋友们加入,本站不对任何网友评论负责!

本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未经许可严禁拷贝转载,否则我们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白白手拉手法律顾问:河北高俊霞律师事务所 潘双喜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苏ICP备20000142号-3

管理员QQ:1013342662 ;E-mail : vbbsls@126.com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白白手拉手

GMT+8, 2024-5-17 02:48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