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秒注册登陆,可查看更多信息,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轻松玩转论坛,白白手拉手欢迎您的加入!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新成员
x
一刀切强制接种疫苗现象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近日,多个基层地方出现了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能出行、不能进商场、不能出摊、不能进医院,以及未接种疫苗的公职人员停发工资等通知,使得新冠疫苗接种由保护个人的预防行为,变相成了强制行为。如何看待这一现象?第一财经记者从国家卫健委疾控局了解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依然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对于个别地区出现的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群体的限制通知,国家卫健委疾控局已及时予以指导和规范。
对于使用强制手段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现象,国家卫健委一直给予重视。今年4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曾表示:个别地方在疫苗接种工作中出现了简单化甚至一刀切的情况。这种做法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免费接种新冠疫苗,这么好的事情,为何还要遵循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呢?
仔细看下图: 须知:国产灭活疫苗也“仅用于临床研究”
打疫苗为何必须“知情、同意、自愿”?
因为疫苗是否安全有效,一般要经过10年以上的四期临床试验研究才能确认。
目前批准“应急”使用的所有国内外新冠病毒疫苗都是“试验疫苗”,均非正式批准使用的疫苗药物,产品包装盒上也明确写明“仅用于临床研究”。所批准的“应急使用”,也属于真实世界大规模接种的“第四期临床试验研究”。
而法律规定西药临床试验研究的基本原则就是“知情、同意、自愿”,应使接种者充分了解其“临床试验研究”属性,并“自愿”和签字”同意”接受其可能的“未知试验风险”。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从理论上说,我国传统路线“灭活疫苗”的不良反应风险低于国外的“mRNA”等新技术疫苗,但尚需经长期临床试验验证。国家也在持续监控全国的疫苗不良反应情况。而从某些基层地方公然违法的“变相强制”做法来看,一旦接种者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能否被“鉴定”为疫苗不良反应而非西医存心卸责的所谓“偶合反应”,及时获得国家免费治疗和疫苗厂商的“临床试验赔偿”,可能会非常麻烦。因而,你必须慎重考虑打疫苗的所有未知风险,并签字同意,自愿接受这些“未知风险”。
再看看中疾控高福主任的言论:
所以,这次接种疫苗属于真实世界大规模接种的“第四期临床试验研究”,所以国家才必须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
你在去打疫苗的时候,一定要充分了解其“临床试验研究”属性,并“自愿”和签字”同意”接受其可能的“未知试验风险”。当然,你也有不打疫苗的权利,没有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能强制你打疫苗的权利。
最新消息:
近期,各地叫停新冠疫苗强制接种政策。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贵松撰文认为,依据《疫苗管理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规定,新冠疫苗不属于免疫规划疫苗,而只是二类疫苗,而且还是四期测试阶段。故而,居民没有接种新冠疫苗的法律义务。国家在接种新冠疫苗问题上,遵循着“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