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白手拉手-手拉手白癜风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新成员
搜索

查看: 2662|回复: 13

[治疗反馈] 上一次照的时候不是很红,间隔三天后同等量再照,红的特别厉害!

[复制链接]

14

主题

332

帖子

2229

积分

初中二年级

发表于 2022-4-7 19:3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0秒注册登陆,可查看更多信息,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轻松玩转论坛,白白手拉手欢迎您的加入!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新成员

x
上一次(4月3日)照的时候不是很红,间隔三天后(今天)同等量再照,红的特别厉害,大家有没有遇到这种情况。。。

193346ujjx96jqxr6w1v96.jpg
193347t2vb5677bbd5y2dl.jpg
错把陈醋当成墨,写尽半身都是酸
如果您认可本论坛,欢迎告诉身边的病友,让更多的朋友来到这里,你+我=手拉手!

53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初一年级

发表于 2022-4-7 19:55:20 | 显示全部楼层
等不红了再进行下一次照光,观察一下发红持续多久,下次照光减少照光剂量。

14

主题

332

帖子

2229

积分

初中二年级

 楼主| 发表于 2022-4-7 19:59:32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照,没遇到这种情况。同等剂量,第一次照不咋红,第二次基本就是微红。这会前后两次相同剂量,第一次不咋红,第二次红的太厉害了
错把陈醋当成墨,写尽半身都是酸

0

主题

527

帖子

1993

积分

初中一年级

发表于 2022-4-7 20: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洗澡后照的?

20

主题

6万

帖子

28万

积分

高二年级

发表于 2022-4-7 20:34:54 | 显示全部楼层
皮肤的敏感度是随时在变的,等不红了减轻点剂量哦
今天比昨天好  这就是希望  

愿你我皆无恙。

14

主题

332

帖子

2229

积分

初中二年级

 楼主| 发表于 2022-4-7 20:3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麦穗嘟嘟 发表于 2022-4-7 20:10
洗澡后照的?

不是,是照了之后红的太厉害,有点痒,我就擦了点防晒油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错把陈醋当成墨,写尽半身都是酸

218

主题

21万

帖子

46万

积分

副主席

QQ
发表于 2022-4-7 21: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等不红了减少点剂量照光

11

主题

1333

帖子

8848

积分

大学一年级

QQ
发表于 2022-4-7 21:51: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下次减量

2532

主题

43万

帖子

174万

积分

超级版主

发表于 2022-4-7 22:2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涂抹点烫伤膏,你都用什么药物了?

185

主题

9万

帖子

38万

积分

活跃会员

发表于 2022-4-7 22:4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红了
我不快乐,我乐观。

14

主题

332

帖子

2229

积分

初中二年级

 楼主| 发表于 2022-4-8 07:4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凯瑞 发表于 2022-4-7 21:16
等不红了减少点剂量照光

嗯嗯
错把陈醋当成墨,写尽半身都是酸

14

主题

332

帖子

2229

积分

初中二年级

 楼主| 发表于 2022-4-8 07:4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嗯
错把陈醋当成墨,写尽半身都是酸

14

主题

332

帖子

2229

积分

初中二年级

 楼主| 发表于 2022-4-8 07: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亦宁 发表于 2022-4-7 22:25
涂抹点烫伤膏,你都用什么药物了?

也没其他啥,就是照全仓,然后膝盖以下部分抹点复方卡力孜然酊
错把陈醋当成墨,写尽半身都是酸

14

主题

332

帖子

2229

积分

初中二年级

 楼主| 发表于 2022-4-8 07:49: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天前同样的剂量,微红,不知道怎么回事,今天就这么红了
错把陈醋当成墨,写尽半身都是酸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新成员

本版积分规则

声明:本站是白癜风患者交流平台,旨在为广大白癜风患者创造良好的交流环境,欢迎更多白癜风患者朋友们加入,本站不对任何网友评论负责!

本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未经许可严禁拷贝转载,否则我们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白白手拉手法律顾问:河北高俊霞律师事务所 潘双喜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苏ICP备20000142号-3

管理员QQ:1013342662 ;E-mail : vbbsls@126.com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白白手拉手

GMT+8, 2024-5-15 10:10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