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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万象] 40年危桥遭车辆压穿,司机被判赔404万入狱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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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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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8 19: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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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条新闻彻底囧了

核心提示:一度受到社会关注的阳山县“2009·8·8交通肇事案”日前获终审裁决,酿成清远首宗“货车压穿公路桥”事故的湖南个体司机陈某青被判有期徒刑3年,赔付清远市阳山公路局经济损失404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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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2009·8·8交通肇事案”现场。


广州日报10月28日报道 记者昨天从阳山县法院获悉,一度受到社会关注的阳山县“2009·8·8交通肇事案”日前获终审裁决,酿成清远首宗“货车压穿公路桥”事故的湖南个体司机陈某青被判有期徒刑3年,其妻黄某华负民事连带赔偿责任,共同赔付清远市阳山公路局经济损失404万多元。这起倍受争议的货车超载案,终以当事人被判刑入狱并承担天价赔偿金而告一段落。

危险引爆

桥用40年“寿命”尽

个体司机闯桥惹祸

法院查实,2009年8月8日凌晨5时许,35岁的湖南省临武县个体司机陈某青驾驶满载着40余吨煤炭的大货车,经广东省S347线行至阳山县青莲大桥(已过使用期限,被列为“五类危桥”)时,桥面突然塌陷,车辆左侧倾斜卡在了桥上。陈某青随即向110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其当天即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犯罪”刑事拘留;8月22日,又被检察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捕。而全家举债50余万元购买还不到半年的重型货车,则随着有关部门对青莲大桥的整体爆破而摔进河里,成了一堆废铁。

2009年12月30日,阳山县人民法院对“2009·8·8交通肇事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陈某青有期徒刑3年,其妻黄某华负民事连带赔偿责任,共同赔付清远市阳山公路局经济损失404.3253万元。一审宣判后,夫妻二人当庭相拥而泣。这意味着陈某青夫妇将要终其一生赔付400万元这天文数字般的巨额赔偿金。

问题反思

危桥脆如一根稻草

怎奈司机视若无睹

据悉,这是清远乃至全省一宗因超载问题引发的最具有代表性的交通肇事案,为道路货运从业人员群体敲响了一记警钟。

本案中的青莲大桥,位于广东省S347线207km#300M处,是一座1969年建成的三类公路桥梁,设计使用年限为40年。根据阳山公路局的说明,该桥在2007年10月即已设置“限载轴重10吨”的标志,然而事发前每天来回经过青莲大桥的超载运煤大卡车多则80多辆,少则也有30多辆。

陈某青恰巧成了压坏这座使用了40年的几近报废的五类危桥的最后一人,而要为此承担法律上属于多因一果的关系的全部责任。庆幸的是,青莲大桥上没有发生客运车辆坠桥车毁人亡的惨剧,否则被告将面临更多的法律制裁。



以下是热门跟帖

热门跟贴 (跟贴958条 有40545人参与)
网易湖北十堰网友 [诛杀孙贼][加关注] 2010-10-28 03:44:52 发表
真是搞笑!看来司机不认识李肛

网易广东惠州网友 ip:116.17.*.* 2010-10-28 05:28:15 发表
既然是危桥为什么不修理?只管设关收钱,却不管道路桥梁?


网易法国网友 ip:193.251.*.* 2010-10-28 03:55:01 发表
既然个个煤车都超载,说明是没有管制的,说明ZF部分是玩忽职守的;既然大家都超载走,ZF又不禁止,说明事实上允许的;这个国内的法律啊,就是一个笑话!!!


网易广东广州网友 ip:211.162.*.* 2010-10-28 04:50:25 发表
比起醉驾杀人的判得还重,强


网易吉林白城网友 ip:222.163.*.* 2010-10-28 07:01:11 发表
不服,这是什么判决,全部责任由一个承担,太离谱了, 这明显是把人逼疯


网易山东东营网友 ip:123.134.*.* 2010-10-28 08:18:01 发表
司机这辈子算是完了,要是我三年出来后来他个玉石俱焚,到法院、道路管理部门拉上几个垫背的。


网易浙江宁波网友 [N流氓兔B][加关注] 2010-10-28 08:28:08 发表
404W!公路局40年修行终成正果!


网易浙江宁波网友 ip:124.160.*.* 2010-10-28 06:47:25 发表
个体司机不清楚状况,桥的业主是李肛啊!!!!



网易欧洲网友 ip:110.230.*.* 2010-10-28 07:16:03 发表
如果他爸爸是李刚就不会是这个结果..........无奈呀............


网易北京网友 ip:219.232.*.* 2010-10-28 09:36:26 发表
此例一出,全国危桥,危路,危房,危车。。。。。管理部门都不应该修复,报废,警示,就等着倒霉的人来上钩,这样的判决太公平了。我想知道,如果是人把这个桥给踩踏了,天朝的律法应该怎么来判????????????????????????????????????????????????????????????
自从得了精神病,我的精神就好多了
如果您认可本论坛,欢迎告诉身边的病友,让更多的朋友来到这里,你+我=手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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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8 19:33:04 | 显示全部楼层
400万,死了算了
一条路。一片天。一个人。一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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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四年级

发表于 2010-10-28 19:42: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杀人吗
其实没有什么是不能放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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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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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8 19:49: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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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长

大家都叫我“粉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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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8 19:5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欢声笑语带给您无限快乐,一起从快乐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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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发表于 2010-10-28 20: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机是有责任,但是这桥也太不耐用了吧。
这里,一个温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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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8 20:35: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中国人干的事
         给 你 一 把 钥 匙      打 开  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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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会员

发好贴、回好贴、活跃论坛气氛!

发表于 2010-10-28 20: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典型的拉不出大便赖茅坑,不从TMD更本找原因,非说是车的问题,杯具啊。
记得二十年前,我上中学的时候,我真的时时刻刻都会想着她,有时候撒尿都会突然间停一下,然后想起她,心里甜甜的,跟着那半泡尿就忘了尿了... ...
我的普特彼使用治疗心得帖:http://www.bbsls.net/thread-3207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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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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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8 21: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米霖2号 的帖子

米霖还是原头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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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8 21: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责任在桥,知道是危桥还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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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

发表于 2010-10-28 21:4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和谐社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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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8 22: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出来的话,就一个个把审批长审批员给杀掉然后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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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9 07: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算他倒霉了
蓝蓝的天,白白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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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会员

就这样吧、

发表于 2010-10-29 17: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神奇的地方 ,这倒霉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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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

发表于 2010-10-29 20:36: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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